大冶集中清理农村建房用地

日前,湖北省大冶市下发通知,决定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农村建房用地清理。

这次清理的范围主要是2005年1月1日以来全市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农村建房用地行为,包括: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房,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未按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等。

这次清理将采取国土资源部门与乡镇联合清查、集中处理的办法。对农村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村镇建设规划的一律依法拆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建房条件的,依法处理到位后,依照法定程序补办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对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0%~20%的罚款,对占用的土地依法处理。

为使清理取得实效,该市制定了清查对象定期公示、各部门联合审查审批等制度,并公布了市政府和各乡镇、有关部门的清查举报电话。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