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强拆不再慌,律师揭秘如何合法应对强拆!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拆迁已成为当今社会无法回避的话题。拆迁范围不断扩大,造成的矛盾和纠纷并不少见。矛盾中最尖锐的问题是强制拆除和被迫搬迁的行为。

作为一名专业的拆迁律师明白只有运用好法律中的工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今天小编在这里向被拆迁人员做一个详细解释:如何处理被迫强拆或强行逼迁的情况。

律师一般会经常接到被拆迁人的咨询:“律师,请问拆迁方以胁迫、断水断电的方式逼我搬迁怎么办?”

当有停水时,我们必须先保留证据减水,如照片,录像等。然后,有必要及时与水电加热装置和当地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要求恢复供水和供气。我们也可以向拆迁部门报告调查情况。调查有关部门责任,切断水电,停气,停止供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恢复供水,供气等服务。

还有的被拆迁人会问:“律师,拆迁方趁我不在家,还没给补偿,就把我们的房子强拆了,我们该怎么办?”

那么,当遭遇强拆时,我们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这意味着只有法院才有权强制执行强制拆迁

然而,在实际拆迁中,由于时间紧迫和其他原因,许多项目将采取拆迁行动。

如果发生类似的拆除,我们必须被拆迁者记住。我们应及时保管证据并拍照,检查拆迁人员,并拨打110报警,对案件进行调查。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强拆行为如有涉及犯罪的,也要依法追究强拆人员的刑事责任。

很多被拆迁人会遇到报警了后,警察不会出警的情况。

此时,小编建议您,如果条件允许,您可以委托他人或亲自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力争在第一时间获得警方保护。如果您不亲自报警,应及时致电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如果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不予处理,请致电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警察出警,但对于强拆的处理是敷衍或者冷处理,那么被拆迁人必须记录警察的警号,并要求警方作出警记录,以确定强拆的事实。对于不出警察或出警很敷衍的警察,我们必须保留证据,并在复议,诉讼和举报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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