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拉横幅示威维权可取吗?

会争取的人才有更多利益,很多被拆迁人都这样觉得,一旦有拆迁的侵权行为出现了,就只能去政府面前聚众示威,让相关官员看到自己的委屈,才能让相关政府官员重视起他们被违法拆迁的问题,才能给他们解决。这一方面,是某些被拆迁人任务中央和各地方给出来的解决途径没有用,如举报、信访之类。但另一方面,又认为去政府面前哭闹才能让官员给自己解决问题,这两方面事实上不是相互矛盾的吗?

此类矛盾也将给被拆迁人带来一系列通过错误方式维权而带来的惨痛教训,如被拆迁人因违反《信访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相关规定,在行政机关办公场所聚众示威,扰乱了公共秩序等遭到了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更严重的,如某些不理智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来判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也有很多家人或者邻居等人去政府前聚众示威,维权不成反而被抓了起来。被拆迁人就此向律师咨询求助。很多被拆迁人觉得,这就是政府滥用权力欺负老百姓的表现。

被拆迁人拉横幅示威维权可取吗?插图

虽然,在现实中是有拆迁方找借口去抓人,将人关起来,以此来威胁被拆迁人签字的案例。但也存在被拆人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而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的案例。如《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觉得人多力量大可以解决问题,组织数十人甚至上百被拆迁人到政府门口聚众示威,想引起相关部门注意,逼政府为自己解决问题。但是,许多人会忽视甚至根本不知道,聚众示威需要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向管理部门,例如举行地点的市或者县的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申请并获得许可,并且还要遵守许可中的内容进行。而且在过程中,必须要遵守治安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可以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换句话说,许多被拆迁的人认为提起横幅请愿并非违法,不会伤害他人或者影响他人。这个想法太天真了。有时,似乎看起来公安机关是与拆迁方站在一起进行行政拘留和其他处罚决定的,但这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此时被拆迁方抓住了这个弱点,并利用“自由”和“案底”等等威胁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将陷入更被动的局面,甚至失去重要的维权手段。

被拆迁人拉横幅示威维权可取吗?插图(1)

因此,律师想告诉大家,在拆迁维权过程中拉横幅示威等行为并不是完全没有帮助,但如果被拆迁人使用非法手段进行这些活动,或者盲目依赖此形式,很可能不仅无法达到维护权利的目的,反而如上所述,让自己陷入困境。在这里,律师建议各位,不要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组织很多的亲朋好友还有邻居去请愿,而是要根据相关条例,例如《信访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冷静明智地组织进行维权活动。

有条件拆迁人在遇到拆迁侵权问题时,应尽快联系专业拆迁律师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讨论确认权利保护的方向,并在律师的指导下运用合法的举报和信访途径,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具体情况,结合法律手段,如律师信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对拆迁方压施加力,营造平等和谐的谈判环境,争取法律范围内的最高权益。

被拆迁人拉横幅示威维权可取吗?插图(2)

当然,如果被拆迁人未达到行政处罚的情节,但拆迁方仍然抓住了这点,让自己受到了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起六十天内,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向主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权利救济。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无论情况如何发展,被拆迁人都有在合法范围内进行权利救济的空间。律师希望大家无论受到什么样的刁难,都不要作出违法行为。避免因为缺少法律意识和一时的冲动就让拆迁方抓住自己把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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