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了之后能够得到多少的补偿,这是一件相对来说比较重大的事情,因为它关系到被拆迁人将来生活的质量,对于拆迁人来说,这是极为关心的问题。如果证件完整,享受到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被拆迁,那么补偿的安置待遇自然是毫无问题的。可是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房屋拆迁时还可以得到补偿吗?

 

房产证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来说还包含了《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具体还分开为下面几种情形。

 

一、证件或手续不齐全的违章建筑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偿费用,有些则可能比较悲催了。

 

(一)房屋权人不接收处罚补办手续的。这种情况显得有些麻烦,虽然房屋并没有严重地违反城市规划,但也不算合法建筑,不遵循法律程序办事后果还是要自己承担。此时仅能按照建筑材料残存的价值进行补偿而非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二)房屋权人乖乖缴纳了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的。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拨的云开见月明,房屋人砰砰乱跳的小心脏可以回归原处,安心享受法定的房屋补偿安置待遇啦。但如果处罚决定有附加条件,那么仍需按照附加条件执行,是享有货币补偿待遇还是安置待遇就要看附加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了。

 

二、不能确定房屋权人或房屋权正处于确权纠纷中

 

这种情况下京润拆迁律师建议确权纠纷人还是先“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吧。因为房屋拆迁必须确定是要进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等这些都确定下来,再对房屋权或者房屋的补偿款进行确权才是明智选择。

 

三、各种证件手续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这种情况房屋权人就不必担心了,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缺失的产权证不必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时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缴纳的费用。

 

拆迁本来就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促进发展而进行的,即使在我国强拆与暴力拆迁的现象比较普遍,但是对于居民来说,保证房屋本身的程序合法才是得以维权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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