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面对征地拆迁不想“拆穷”,被拆迁人必须要充分的识清诡计与套路

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与矛盾从未止息过,看似平和的背后,是拆迁方没有以前那么粗暴,却变得越来越注意技巧,越来越隐蔽的拆迁手法。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此经典“游击”战术毫无保留的适用在了征地拆迁中的各个环节中。

被拆迁人因为在征地拆迁中的被动局面被对方掌控,而拆迁方经验丰富适时的更换着战术,许多被拆迁人表示“心累”!

在此“曝光”下很多征地拆迁中出现的这些拆迁方的“惯用方法”。

面对征地拆迁不想“拆穷”,被拆迁人必须要充分的识清诡计与套路

一、“你走不走?再不走就强拆!”

拆迁方最惯用的心理战术就是强拆威胁,强拆?很多朋友听到强拆后就畏惧了,害怕扛到最后不但原先的补偿没有了,就连房屋也保不住了,所以迫不得已同意在不满意的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

强拆不是你想拆就能拆的,难道拆迁方随口一说强拆就强拆了么?不!拆迁方利用被拆迁人对强拆及强拆后果不可预知的心理恐慌进行心理攻势,迫使被拆迁人屈服。

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对于广大的被拆迁户来说,合法房屋上有且只有一种合法强拆方式——司法强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你不走就算了,我们不拆你家了。”

这种方式也是拆迁方常用的一种,拆迁进行到剩余户数不多的时候,如果被拆迁人始终不向拆迁方妥协,有可能拆迁方会突然转变态度:“下个星期你再不签字就算了,我们也不打算拆了,你就继续呆这算了,到时候统一停水停电你自己看着办。”

拆迁范围不是任何一个拆迁工作人员就能确定的,拆迁方说变就变的态度就是为了给不懂法的被拆迁人施加压力,根本目的就是让被拆迁人感到心慌,主动来找拆迁方,主动妥协。

一般来说被拆迁人在坚持一两年以后,长期的心理紧张、疲惫,承受能力都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律师认为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不拆了,那就是暗示他前期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所以不少人会在这个环节妥协了。

面对征地拆迁不想“拆穷”,被拆迁人必须要充分的识清诡计与套路

三、“只要3个月内走的补偿10万,三个月后一分没有!”

拆迁方最会的便是利用人爱占便宜的心理以达到短期内快速签约的目的。

到期不签订补偿协议将取消获得拆迁奖励补偿的资格,这是拆迁方很常用的一个心理战术。

1、拆迁方在入户测量的时候,每户都多量一些平米,让你感觉占了大便宜,实际上在补偿方面,每平价格远低于周边市场价。

2、不够条件的大病补助、困难户补助拆迁方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

3、只要签字额外奖励万元拆迁补偿

类似于以上几种在拆迁员的帮忙下,被拆迁人得到了一些政策以外的好处,但这些“意外惊喜”都有一个统一的条件:在固定期限之内。

若你迟迟不签字,拆迁员就会暗示你,以后我不负责你们的拆迁工作了,这些可能都会没有保证了。

实际上这只是拆迁人的策略,多提高的奖励费都是从被拆迁人应得的补偿里扣出来的,只要维权得当,你拿到的拆迁补偿总额一定高于你的奖励费。

面对征地拆迁不想“拆穷”,被拆迁人必须要充分的识清诡计与套路

最后,还要提示大家一个重要征地拆迁维权常识:部分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根本不公布拆迁或征收公告,不公开公布补偿政策,也没有评估报告,然后直接给被拆迁人报一个极低的补偿价格,或者只有一个没有盖章的评估报告,这个评估报告也只是给你看一眼然后就收回去,然后再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双方进行协商。这个行为是违法的,我们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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