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赔偿不合理拒绝签字,拆迁方却说“现在不签,下次再降”该怎么办

“拆迁款给的太少,我们不同意签字,然后他们就说,要是再不签字,下次给的钱更少?我们该怎么办?”这是不少当事人向律师反映的情况。

现代社会,房子有可能是很多人奋斗好几十年才能挣到的家底,所以如果遇到拆迁的话那将是对一个家庭极大的挑战,因此拆迁补偿问题便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拆迁矛盾都是因补偿不合理而生,拆迁补偿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从而导致拆迁双方剑拔弩张,甚至大打出手。那么,当拆迁补偿不合理时,我们该怎么办呢?

赔偿不合理拒绝签字,拆迁方却说“现在不签,下次再降”该怎么办

律师认为,当迁补偿款不合理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房屋评估时,自选评估机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选定,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到底由哪一家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征收方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切莫让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否则你的房子评估的价格可能会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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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申请信息公开

当补偿过低,我们首先应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政府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如发现拆迁方没有按照补偿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补偿谈判时,查看对方证件,保留录音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方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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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补偿数额明显过低,这其中必然涉及到拆迁方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作为。从拆迁方的违法点作为切入口,是获取主动权的有效途径。因此,被拆迁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每一个细节都要注意保留好证据物件。尤其是在与拆迁方有直接交涉的时候,录音、录像必不可少。万万不能被动地等待自己的权利由别人帮忙实现,积极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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