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农村房屋惨遭拆除,“一怒之下办错事”,双方全吃亏

房屋征收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件容易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对于征收方来说,有时候征收会成为一件苦差事,变成个容易被人“戳脊梁骨”的活儿。说到这可能有人可能会不理解,不认可这种观点或者感觉这种观点有问题,

那么请您继续往下看…

2019年2月23日,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某乡的一位人大主席姜某在带队拆除村镇违法建筑时,被村民周某连捅数刀,因抢救无效死亡。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房屋征收变得如此的“危险”。

警方通报称

2019年2月23日10时30分许,临泉县某乡自然村的周某(男,53岁,临泉县人),持刀将受害人姜某(男,37岁,临泉县人)捅伤,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当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案发后,此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网络我们了解到,死者姜某系陶老乡党委原副书记,现任该乡人大主席。案发当天,姜某带队拆除乡镇违章建筑期间,被周某用屠宰刀连捅4刀。随后,周某在追杀其他乡行政机关干部时被制服。姜某也因失血过多后抢救无效死亡。

农村房屋惨遭拆除,“一怒之下办错事”,双方全吃亏

媒体报道事件背后:一纸公告房屋变成违法建筑,零补偿拆除,村民不服

据新京报报道称,2017年5月,曾有人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临泉县该乡强拆问题”,其中写道:“该乡行政机关仅仅靠一个公告就将该村一百多户村民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要求予以强拆,而且在和村民的谈判过程中只字不提公告所说的安置补偿措施,也不按照公告要求和村民签订任何书面补偿文件,强制要求村民先搬离自己居住了十多年的房屋,村民对此不服。当时,阜阳市行政机关回复称,临泉县当地按照全市“五大专项”行动中拆违拆旧专项行动要求,集中力量对道路沿线、河道沿线违章建筑物、危房、旧房进行拆除。由于所拆建筑物均为沿河道建房的违章建筑,一律零补偿拆除。

近几年来,因为强制征收酿成悲剧是屡见不鲜,不光是本文说到的案例,在江西省赣州市等地区也出现了相类似的情况。认为,当前文明执法迫在眉睫,应在违建之初化解矛盾。这几年,强制征收酿成悲剧屡见报道。我们认为这里面有个问题不得不让人深思,就是房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建好的,有的村民在违法建房时,为何没人出来制止?等村民们倾其所有把房子都建好之后,又来拆除,是不是付出的成本太高了?等建好房子后,又来拆除,被征收人会不会承受不了?

农村房屋惨遭拆除,“一怒之下办错事”,双方全吃亏

试想,这位叫周某的村民用刀捅向拆违工作人员那一刻,他也知道自己后面肯定会承担法律后果,可为何他还要捅下去?在我们看来,那个被强拆的房子对于周某来说是一家老小安身立命之所,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房子被强拆,冲动肯定在所难免,而冲动的后果就是导致悲剧的发生。

因当时拆违的细节未过多流露出来,是否真的是违建还需静待事件真相水落石出。希望我们的基层干部在执行“拆违”问题时,也要遵守拆违的法定程序,疏导和化解潜在的矛盾和问题。让悲剧不再重演。

文章的最后,想要呼吁大家:在建房屋的时候都必须要相应的证件,在面对强拆的时候要冷静,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如果遇到强拆,切记珍爱生命,理性维护利益!

农村房屋惨遭拆除,“一怒之下办错事”,双方全吃亏

在面对强拆的时候,给出大家几点建议:

1.如遇暴力强拆时,千万不要以暴制暴,首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沉着冷静应对,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拆,否则只能走上面提到的“老路”,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可能触犯刑法;

2.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最好是采取多次报警的方法,拨打报警电话时手机一定要录音,无论公安机关是否出警,都要报警录音,为接下来的维护利益打基础;

3.选取安全的位置对强拆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为后边的维护利益收集好证据,注意一定要录到强拆指挥者的画面。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今取证的方法也是越来越多,代理过大量起诉行政机关强拆违法的案件,其中有一位当事人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他是采用的小型航拍器记录下了行政机关实施违法强拆的场面,最终获得了近1100万元的赔偿,由此可见拍照取证的重要性。

我们最后想说一句:广大被征收人如在房屋征收中,遇到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觉得征收方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再酿成悲剧了!这也是为被拆迁人考虑。

农村房屋惨遭拆除,“一怒之下办错事”,双方全吃亏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