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拆迁方式 依照《办法》第五条规定,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对于征地中未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且被拆迁人仍可从事农业生产,又没有拆迁安置房供应的个别拆迁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可以实行统拆统建。非住宅房屋拆迁全部实行货币补偿。 2、补偿款项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统拆统建的,对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包括6项:①拆迁补偿款;②装修补偿费;③搬家费、过渡费;…

  • 国务院拆迁政策解读

    为了解决拆迁过程中爆发出来的种种问题如:暴力拆迁、极端对抗、因拆暴富等等,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那么,该条例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详情请见下文最新国务院拆迁政策解读 最新国务院拆迁政策解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而制定,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

  •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 1、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被委托人转委托无效,由于拆迁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若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2、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协议无效。 3、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 4、拆迁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此次拆迁的补偿形式或未按照规定程序对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则被拆迁人无法得知房屋重置价格的真实情况,均应视为拆迁公司故意虚假告知或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格作价的法律规定,…

  •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都包括什么内容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都包括什么内容 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七项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征收…

  • 商铺拆迁如何争取更高的补偿

    商铺拆迁如何争取更高的补偿 自己的商铺被拆迁时,要想获得好的拆迁补偿,应该要了解拆迁补偿方案、选择合法的房屋评估机构,并且对拆迁补偿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解。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的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拆迁人可以到市、县级人民政府查询相关的办法。 谈判技巧原则有哪些 1、合理定位,目标明确 需要综合房屋的用途、面积、结构、位置,还与周边房屋的价格来进行综合的考量。 2、掌握主动权,善于判断 合理的必要的谈判,我们不应该拒绝,但是要掌握谈判的主动性。也就…

  • 2020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19年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一般是参考被拆迁房屋周边房屋市场价进行评估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

  • 企业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企业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首先,在谈判之前要确定好主体,即与谁谈判。征地拆迁中有很多主体,比如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实施部门、拆迁公司、建筑商等,有权谈判的应当是可以签订协议的主体。实践中企业会遇到自己说了不算但是却一直在和企业谈判,其目的是探究企业的心理价位。 其次,要明确谈判的重点。根据小编的实践经验,企业拆迁中比较重要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由于停产停业损失没有统一标准,每个企业又各不相同,所以停产停业损失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很关键,尤其是大型企业。所以,在谈判的过程中,企业要抓住主要…

  • 2020年住改非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2020年住改非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首先,要对房屋的性质有一个认定,一般以关于拆迁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据来进行认定。因此,被拆迁人在判断被拆迁的房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时,应当先行找到当地政府规章中的相关规定。例如,如果纠纷地为北京,判断标准为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如果纠纷地为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等地,通常的判断方法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用途为准,对房产证上未标明用途的,以被拆迁房屋报建时的用途为准。 其次,关于房屋性质的确认主体。依《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12条的规定,关…

  • 签订拆迁协议后被强拆是否违法

    一、签订拆迁协议后被强拆是否违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拆迁部门强拆的,是不是违法要依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是采取暴力等的手段强拆的,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

  • 不服征地补偿方案可否直接提起诉讼

    不服征地补偿方案可否直接提起诉讼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