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如何警惕征收方的逼迁手段

钉子户如何警惕征收方的逼迁手段

逼迁手段之政策搪塞

在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口中,政策俨然是高于法律,高于一切的存在,一旦工作遇到障碍就拿政策堵住公众之口。征地拆迁工作中也不例外,被征收人不签补偿协议,征收方说这是上级政策,谁也没有权力改变的,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大家都要承担责任。政府不可能为了一户更改补偿标准,否则以前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肯定不满,以后的补偿工作也不好进行,诸如此类的说辞很多,总而言之就是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都是上级政策确定的,被征收人只能选择默默接受。一旦你质问这些政策是谁制定的?是否符合国家法定程序?征收方又会给你扣上不支持政府工作的帽子,让被征收人不知所措。

针对这种情况,各位被征收人要记住,征收方口中的政策有时并不存在,真真假假全凭征收人员一张嘴,有时所谓的政策即使存在,也是违法的,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被征收人有提出质疑的权利,并不像征收方口中的无计可施。

逼迁手段之冷战战术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问题谈了好多遍都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征收方可能会采取另一手段——冷战战术。所谓“冷战战术”,是指在双方谈判一段时间,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征收方突然退出谈判,并且一连数天不再露面,就像消失了一般,希望给被征收人造成一种心理压力,逼被征收人妥协。在冷战期间,被征收人的心理往往开始发生变化,不禁会想“是不是自己提的补偿标准太高了?”“是不是应该主动找征收方谈谈?”

那么,被征收人究竟应不应该主动找征收方谈,适当降低自己的补偿标准呢?答案是:不要!征收方之所以采取冷战战术,就是想让被征收人心理上产生压力,并且在惊慌之下主动去找征收方,这样一来征收方就占据了主动权。此时如果被征收人妥协,征收方可能会得寸进尺,声称他们不征这块地、或者不征你的房屋了,等周边都拆迁后,这里就会变得水电不通、环境脏乱差,根本无法生活,类似种种说辞来吓唬被征收人,逼迫其接收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

逼迁手段之株连式逼迁

如果被征收人有家属、亲戚、朋友在政府机关任职,或者属于编制内人员,某些征收方就会以这些人的事业、前途为要挟,并且不断地找他们的麻烦,从家庭内部进行瓦解分化,逼迫被征收人签字。

遇到这些情况,被征收人不要惊慌,也不要轻易妥协。如果在政府工作的朋友亲人收到类似于“警告”之类的指示,或者无端被革职等等,都要依法维权,因为征收方的行为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是违法的,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逼迁手段之把柄威胁

征收中另一逼迁手段就是找到被征收人的把柄,再以此威胁被征收人同意补偿款,尽快搬迁。这一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存在污染环境、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点的被征收户,征收方就紧抓住这些把柄,并以此要挟被征收人签字。

针对这些情况,被征收人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弄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违法,如果自己没问题,自然不必惧怕征收方的威胁。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大家也不要在威胁之下就接受低补偿,因为这和征收补偿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被征收人真的存在违法之处,也不能因此剥夺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再者,对于这些违法点,征收方并没有权利决定追究与否,即使他们许诺了,也是不合法的,日后被相关部门查出来,该追究的还是要追究。

逼迁手段之断水断电

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逼迁套路,主要包括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中断道路通行等,还有的征收方会找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来捣乱,如砸门砸窗,通过各种恶劣的手段干扰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还有的甚至直接对被征收人进行暴力攻击,逼迫搬迁。

这些逼迁套路违法性很明显,现在征收方用的也比较少,但是实践中仍有发生。遇到上述情况,被征收人应该直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逼迁手段之拆违代拆迁

这是征收方的又一逼迁手段,为了加快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收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政府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针对这种情况,各位被征收人首先要明白,“拆违代拆迁”多针对“无证房屋”,但是“无证房屋”并不一定是“违建”。对“无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一律认定为“违建”。况且,“违建”的认定及拆除也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即使要强拆,也不是任何部门都有权作出强拆的决定。同时,即使是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强拆,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一般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执行等,并非说拆就拆。因此,各位被征收人不要一看到“违法建筑” 就慌了神。

以上就是几种常见的逼迁手段,实践中可能花样更多。各位被征收人要明白的是,不管征收方采取什么手段,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各种手段,迫使被拆迁人妥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