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注意了!农村宅基地有新变化!房屋“超盖的面积”有办法了

在已经消逝的这几年里,国务院的各个部委都非常积极的推进我国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登记和认证。从一开始的农村宅基地没有登记的,缺乏宅基地有关证件的,到如今几乎都具有相关完整的证件,这是全方位推进农村的“三块地”制度和我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修订实施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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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如今部分的中国地区,农村宅基地的调查非常的不完善,这个历史问题债务太大,导致了很多的问题都出现了。对于这种问题自然资源部将如何经过新法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想法?

要点一: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再区分“房证”和“地证”

我国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当中指出,截止到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市县都完成了房屋登记机构之的整合,不过这部分当中不含有西藏部分的市、县外,这些已经经过了不动产的登记,并且也公布了新的不需要旧的了。对此,各个区域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的所有权在进行登记时就应该给予同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像之前一样分别颁发。所以如今老百姓们最熟悉的房证和地证已经成为一体的了。

要点二:权属调查结果可发微信公示

对于所有权的调查结果要及时在村集体的范围内进行公告,并且在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上进行公布,所以这个结果是要以公告形式公布。《通知》尤其是那些有很多移民工人的地方,我们可以用打电话或者微信的方式进行告知双方调查结果。因此,“微信”如今也是调查权属结果的法律途径之一。

要点三:合法的“一户多宅”可予以确权登记

《通知》规定,一般宅基地的使用是要求一户一宅的,而且原则上要确认登记到户。如若是资格符合区域内的建房的条件,却没有进行分户,以及没有通过政府的同意就就单独建房,分开居住的。如若新建立的房屋符合相关政策规划的,而且村民也同意公告内容没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对此进行相关手续的补办,随后依法登记。如若不单独居住,实际上的房屋使用面积不超过分户后房屋总面积标准的,就依据实际上使用的面积进行确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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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四:宅基地超占面积问题分阶段处理

农民集体成员没有通过批准手续就建立房屋占用村里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 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就占有宅基地建设房屋的,在《条例》从开始实行到如今都没有扩大的,不论其有没有超过之后区域内所规定的占地标准,都要依照实际的使用面积进行相关的登记确认。

2.从1982年《条例》的实施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农民集体的成员使用的土地,在这些土地上建立房屋而这些房屋明显超过当地规定的区域标准的,对于超出的部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并登记。

  1. 1987年实施《土地管理法》后,对于符合当地规划但是又超过面积标准的,在补办完全相关的手续以后,要对其面积进行确认登记,对于超出的部分要在相关证书上注明。

如若以前转让房屋或捐赠房屋的占用面积超过了当地的面积标准,那需要检查区域内标准的政策,然后一并进行确认登记。

依据这个我们可以了解到,新规定明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那些没有经过同意就占用宅基地,然后给宅基地造成了超额用地的问题,对此提出了更能进行实际操作的规定。

要点五:非农业户口居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确定

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的,由于国家的各种政策需要依据政府的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农民在退出原先所属的宅基地之后进行注销登记,而且还依照我国法律进行建立新的房屋所需要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拥有市里户口的农民,以正规合法的渠道拿到的宅基地或者是经过合法取得的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到如今依旧没有扩充宅基地面积的,那可以按照实际的占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经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拿到的拆基地或者是因房屋而拥有的宅基地,可以依照批准的面积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由此可知,具有城市户口的城市居民,如果在以前就已经合法的拿到宅基地及其附属房屋,在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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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六: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权益

作为家庭成员的农村妇女,她们的宅基地权益一定要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和产权证上。如若村里的妇女因为结婚离开了原先的村子,取得了新家庭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则依据法律规定的形式登记并使用,与此同时撤销掉原来的宅基地使用权。

当农民进城以后,他们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确认登记。

据此,那些已经结婚的妇女她们的宅基地及其附属房屋使用权的基本问题解决了。也就是说,只要已婚妇女没有在新家取得新的宅基地使用权,那就不可以撤销掉她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对此,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宅基地及其附属房屋的登记和认证非常重要。以后的日子里如果出现一系列试点改革的情况时,农民维护权益的重要前提就是确权登记。不论是否有证,毕竟有证才会觉得踏实,那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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