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因修路征用农村土地,依规定应该怎么补偿?

前几天有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向律师咨询:“因为修高速公路,我们家的土地要被征用,房子也会被征收,依照国家的规定,我们能获得多少赔偿?”除高速公路之外,市县级的公路也要征地拆迁。占用农村土地和拆迁农村房屋用来修建公路,应该怎么计算补偿的标准?这种拆迁和占用的方式同普通的征地拆迁是否有区别呢?这是让许多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困扰的问题。

事实上,这种拆迁和占用的方式也属于正常的征地拆迁,只不过是牵扯到了农村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村土地的征收。我们一般可以把这种情况按照两种补偿方式来核算。其一是补偿房屋拆迁,其二是补偿土地。接下来,律师将为大家具体的分析2018年因修路征用土地房屋应该怎么计算补偿标准。

因修路征用农村土地,依规定应该怎么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应该包括院落和其他附属设施

依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应该使被征收人得到合理公平的补偿,补偿的基本原则是确保被征收人不降低原有的生活标准。此项原则虽然只有短短的16个字,但却鲜明的体现了制定的与征地拆迁有关的法律规定具有以人为本的核心精神。

农村房屋的拆迁一般有三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划地重建。

其中应当确保货币补偿,被征收人能在就近的乡镇或者县城,购买一套和以前的房屋同等规模、有着大致装修面积的房屋。

产权调换,即应该提供一套和以前的房屋规模同等、面积大致相当的房屋。

划地重建,即应该给被征收人提供一块和以前的房屋面积同等的宅基地,并支付建设成本的费用补偿。

除补偿房屋本身市场价值之外,还应该对房屋内的装修装饰和院落、水井等其他附属设施进行补偿。当然,还要补偿宅基地,各地对待这一方面都有着独特的做法,有的是依据土地补偿来计算,有的是依据一次性的报价来补偿。此外,还要补偿搬迁费和安置补助费。

总之,不能让农民兄弟们在拆迁之后还依旧贫困。

因修路征用农村土地,依规定应该怎么补偿?

二、农村土地补偿,不应忽略自留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应当给予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地上青苗费、安置补偿费等补偿。

所谓土地补偿费,就是指所在地土地近三年年产值的平均值,一般是6到10倍。

需要依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安置补偿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是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但是,在最高的情况下,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也需要低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同时也可通过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值以及重置价等因素来评估确定地上附着物。

除此之外,还有各地制定的奖励政策。

目前一般情况下,一亩土地至少可以得到3到5万的补偿费。当然,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高有底,这也使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出现了鲜明的差别。举例而言,北京通州的农村征地,一亩地最高能拿153万元的补偿费。依靠征地让自己变富有的事,的确存在。

因修路征用农村土地,依规定应该怎么补偿?

但我们也应该注意,有些地方的农村征地拆迁,事实上没有很高的补偿标准,甚至有违法征收的情况存在,使农民朋友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这属于不合理的行为。既然修的是可以给农民带来富裕的道路,那么首先我们应该为因为修路而拿出土地、房屋的农民朋友寻求可以保障利益的方法,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保障。我们也鼓励被征收的农民朋友积极的学习法律知识,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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