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农村拆迁时,拆迁户需要留存的8大证据!你都存好了吗?

征地拆迁是,证据的种类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故只有符合以上形式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农村拆迁时,拆迁户需要留存的8大证据!你都存好了吗?

自有证据的预先收集

自有证据通常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装修装潢收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物业费、税费等。房主应尽量把所有的自有证据搜集备份,以防后期丢失。

拆迁前的证据收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当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当局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此阶段被拆迁人应及时关注当地公布的房屋土地征收公告及其安置补偿方案等,并拍照录像。与拆迁部门人员接触和谈判时,对关键对话适时地进行秘密录音。若被拆迁人被告知参与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应积极、明确地反应自己的要求,而不是一味地回避当局部门。

农村拆迁时,拆迁户需要留存的8大证据!你都存好了吗?

针对老百姓无法直接获取的文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取证据,如:征地批文、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若当局无正当理由拒不公开或公开内容有误,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涉及房屋评估的,被拆迁人可要求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出示相应资质证书及上岗证件,对评估报告应仔细核对,发现房屋面积、装修情况与实际不符,应及时提出质疑并要求其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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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时的证据收集

当地强制拆除发生时,被拆迁人切忌用武力与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以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为前提,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对强拆现场进行录像或拍照,记录下指挥强拆的主要负责人员面容、制服工号,强拆前房屋外形和屋内财产状况,以及强拆行为进行的全程。

以上的内容会让农户面对违法拆迁时有一个较好的证据保留意识,对于以后维护自身利益至关重要,有了这些证据,农户的利益才会得到良好的保障,对于补偿的提高也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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