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2014年划入了规划区,5年过去了为何还没拿到安置房?

宋明磊(化名)的房子在2014年,被纳入了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给出了拆迁奖励政策:在十天内从房子里搬走的,给6万元的奖励 ,在二十天内从房子里搬走的,给2万元的奖励,超出搬迁期限的不会得到任何奖励。

从房子里搬得早了,能得到奖励,谁不想多得点钱呢?但是,让宋明磊意想不到的是,在回迁协议上签字之后,他们就会走上一条“无家可归”的路。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五年了,房子也被拆了,却一点动工的迹象都没有。放眼望去,一片荒芜。拆迁工地上杂草丛生,停着两辆早已废弃的机动车。

在工地遇到同来探望的老邻居之后,宋明磊十分激动,但是老邻居好像都快认不出来他了:“哟,你头上都长白头发了!”“是啊,时间过得可真快,一眨眼,五年过去了!”宋明磊热情地同老邻居打起了招呼,但是却在内心涌起了一种没有办法回家的痛。

2014年划入了规划区,5年过去了为何还没拿到安置房?

这些年,宋明磊漂泊不定,到处租房,日子过得很不舒心,他做梦都想回到原来的家里。和宋明磊的生活环境类似的,还有八百多户人家。由于房租和房价上涨,每月的安置费已经不能让宋明磊租到合适的房子了。

宋明磊在向开发商询问时,开发商也表示很无奈:“有些被拆迁人给予了补偿过高的期望值,不想搬迁,希望政府能给剩下的被拆迁人做做工作。”

“倘若剩余的三十多户不同意拆迁,我们已经把房子拆了的八百多户难道就要一直在外面漂泊吗?”宋明磊感到特别担心。

好好的回迁,为什么会使被征收人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呢?

通过相关媒体的报道,我们可以发现,有许多人的遭遇跟宋明磊相同,却不知道具体的原因是什么。为此,我们专门对律师进行了采访。

2014年划入了规划区,5年过去了为何还没拿到安置房?

律师建议:

房子拆了五年还没动工,原因可能不是少数被拆迁人不肯搬迁那么简单,很可能是这个项目本身就具有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2011 年国务院 590 号令下来后,被拆迁人应该同当地政府签订拆迁协议,与开发商签本身就是把自己置于危险的状态。

在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时,倘若出现开发商老板意外死亡、开发商经营状况不好和资金链破产、断裂等情况,回迁房的建设很有可能会遥遥无期。同政府签约,风险会小很多。但也会因为受领导人换届、政府财力以及开发商波及等问题出现一定的风险。不论是政府,还是开发商,都具有不能履行的风险。

从2011年开始,我国房屋拆迁就开始遵循安置在先,拆迁在后的原则。倘若完全根据这个原则来执行,在签订协议之前就已备有建好的房屋进行安置,无家可归的风险就不存在了。但是,只有一些地方,使这种完美状态得到了执行。许多安置房都是期房,会出现过渡期,倘若出现违约的情况、不能够履约,很可能就会出现一脚踩空的情况,导致自己无家可归。

2014年划入了规划区,5年过去了为何还没拿到安置房?

回迁风险这么大,我们是否能够选择简单直接的货币补偿呢?也就是说,有没有一种方式,能使回迁风险极大降低呢?

由于房价波动较大,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把补偿款拿到手之后要抓紧时间买房,避免出现房价上涨后住不起房的风险。

选择回迁房还是货币补偿,要按照每个项目的情况,根据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分析。倘若客观条件完备的话,能够选择回迁与货币补偿的组合来对风险进行分摊。或者,多关注政策福利。例如,小周在北京二环里有一套20平米的平房,就算拆迁方给他一平米15万的补偿,到最后也只能拿到300万,很难在市区买到满意的房子。而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政府给他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他就能用比市价低出很多的价格买到更合适的房子。

倘若选择了产权调换的方式,一定要看安置房是不是有立项手续、规划、合法用地。特别是集体土地,倘若没有依照法律征收,选择回迁房安置会有巨大的法律风险,在签约时要谨慎。倘若征收方提供的安置协议文本中没有具体的交房时间、面积和房号等内容,在对违约责任进行追究时就没有具体的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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