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面对不合理的补偿,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

在现今社会一提到“拆迁”二字往往意味着“一夜暴富”,但现实却是有很多被拆迁人都得不到自己应得的补偿,因为各地政府及其部门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压榨”被拆迁人的利益。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析一下,被拆迁人如何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一、了解保障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的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42条第3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自《物权法》实施以来,现有立法对保障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因实施房屋征收而降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设置了最高标准。但这并非就是理论上的最高数额。按照《土地管理法》的征地补偿原则是为保证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农民不因土地征收而降低生活水平。因此,《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6款又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提高补偿标准。两项之和最高可以达到被征收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据测算,一般情况下如达到30倍,即相当于30年的产值,保证农民的生活水平是完全可能的。再者,目前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为30年。如果不考虑物价上涨和增产因素,30年的产值也就相当于土地承包期30年的全部产值。

面对不合理的补偿,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

二、莫要贪图钱财狮子大张口,最后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我们得到了与拆迁方谈判的筹码后,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房屋市场价格等综合因素去和拆迁方要补偿,切记不要狮子大张口。首先,拆迁方既然选择和被拆迁人谈判,说明拆迁方想解决问题,给予合理补偿也就不远了,如果你此时狮子大张口乱要补偿,会让拆迁方认为你没有谈判的诚意,最后你要是把拆迁方“惹毛了”,拆迁方可能会不再和你协商补偿,那要到合理补偿就跟加难了。其次,如果拆迁方选择不谈判,任由你走司法程序,最后判下来的补偿往往没有你想得到的那么多,甚至没有最初拆迁方想要给你的那么多。

三、顶得住压力,不获得合理补偿不签补偿协议。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会时不时的给被拆迁人施压,“胁迫”被拆迁人签订并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此时如果被拆迁人立场不够坚定,不能承受拆迁方的施压,选择在拆迁方制定的补偿协议上签字,那就没有维权的可能性了,一旦签了补偿协议就代表被拆迁人同意补偿协议内容,只能接受协议约定的补偿款了。

面对不合理的补偿,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

四、收集有利证据,掌握拆迁违法点;

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时,被拆迁人完全没有对策,一般情况下只会找拆迁方“闹一闹”,但拆迁方既然已经开始拆迁,已经料到被拆迁人可能会做,“武装镇压”已经早日准备好,小到“特勤”出来镇压,大到“特警”出来镇压,把“带头分子”抓进派出所,瞬间被拆迁人又没有了解决办法,只能向无头苍蝇乱撞。那找拆迁方“闹一闹”真的能解决办法吗?我想我不说,各位被拆迁人也清楚几乎没有作用。那我们到底该如何做呢?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正确做法就是找到此次拆迁是否具有合法手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需要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需要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一旦获知了此次拆迁的违法点,我们就有了与拆迁方谈判的筹码,提高补偿不再是难事。

综上,要想获得合理补偿一定要能扛得住压力,不要鲁莽行事,采取合理合法的政策去和拆迁方补偿,切记不要贪得无厌!在此提醒一下广大的被拆迁人,拆迁涉及的维权方法过于复杂,建议找专业的拆迁律师协助自己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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