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2020年拆迁,若补偿低于这“五个标准”请不要妥协,该拒签要拒签

如今,城市建设进程在不断加快,征地拆迁俨然成为了一个无法避免的话题,而拆迁补偿更是众人关注的焦点。但是拆迁补偿究竟有哪些标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被拆迁人须知,2020年遇征地拆迁,若补偿低于这“五个标准”请不要妥协,该拒签要拒签!

第一、“拆一还一”是房屋补偿的最低要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至少要达到1:1的补偿比例,甚至会高出这一比例。

2020年拆迁,若补偿低于这“五个标准”请不要妥协,该拒签要拒签

第二、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

“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就要求在拆迁评估中,充分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等。倘若被拆迁人的房屋地理位置特别好,就要考虑附近市场房价给予补偿,不能让被拆迁人降低居住水平。

第三、除了房屋价值补偿,还有拆迁奖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获得搬迁奖励的前提,往往是按照规定时间内尽快腾退房屋。

如果补偿本身合理,不降低全家生活水平,可以尽早搬家拿奖励。如果补偿加奖励,得到的最终数额太少,就不要在协议上签字,等协商到一个合理的补偿条件再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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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贫困户可争取超过1:1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是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困难户设置的。如果住房面积低于保障面积,拆迁时可以得到保障面积的补偿,其实已经超过了1:1的比例。若被拆迁人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去当地申请住房保障。

第五、拆迁方应以多元形式补偿

“拆一还一”是确保被拆迁人居住条件不降低的基础,如果“拆一还一”不能满足被拆迁人居住需求,拆迁方应以多元形式给予额外的拆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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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在无法与征收拆迁方协商谈妥的情况下,请尽快联系专业的征拆律师,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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