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报警】房子被强拆,报警20多次无人理,报警重点说3项!

2010年5月,有人找到郭师傅谈拆迁。拆迁小组领导都是镇政府的,带头的是当时的镇长,“他给我说房子拆了以后,这里要建个文化广场,是纪念春秋时期郑桓公的。”郑桓公是周朝诸侯国中郑国的建立者,郑国建立之初就在华县。

第一次谈判,双方分歧严重,未能谈拢。据郭师傅讲,当时还有人扬言,如果不签字,就让他家不得安宁。从此以后,郭师傅家就断断续续开始遭到骚扰。

“每次有人骚扰,我都报警了。”郭师傅说,当地警方前几次也赶到了,“每次来拍个照就走了,说取证难,可我提供监控录像了啊!”今年7月6日,强拆开始前,他曾向当地110和派出所报警达20余次,要求立案并提供保护,但房屋还是被拆了,很多东西被埋在废墟里。

有困难,找警察,可是遇到非法强拆,几百人登门入户拆房子,线索一大把,可是警方就是不立案,遇到这种情况,网友们,我们该怎么办呢?

1.自觉或注意按民警提示的要点:讲明所报警情发生的地点(室内地点应尽可能详细到村、社区或所在街区名称、门牌号等,室外地点应尽可能详细到村、社区、所在街区或附近标志性建筑物名称、路灯杆上的标识数字定位等)、时间、目前状况(指房屋被拆迁、有人被打伤、土地被强占、有人被传销机构限制人身自由、自己被抢劫等);

2.如实反映事件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

3.尽量克服焦躁情绪,吐字清楚;

4.110答复出警后,要在事发现场等候,主动与赶到的民警联系,详细介绍情况;

5.积极协助警方开展调查工作。

报警以后,如果警察不理会,怎么办?

现实中,报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拨打110电话的方式,另一种是书面报警。虽然都能起到报警的作用,但是两种方式对受理机关的要求并不相同。按照《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规定,110接处警只需要对报警人的报警內容予以登记,并及时就近下达处警指令,再对处警情况进行登记即可。如果选择书面报警,则负有法定职责的关需要进行受案、调查,并给予书面的答复。较而言,在非紧急情况下,选择书面报警的方式更为可取。如果公安机关对报警不予处理,房屋的权利人既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救济,也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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