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农村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国家正在发展的阶段,土地征收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尤其在农村更为常见。那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农村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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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第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第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拟征地公告

拟征地公告是在决定征收土地之前,由市级或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①拟征地范围;

②面积;

③补偿方式;

④补偿标准;

⑤安置途径;

⑥拟征地用途。

公告作出后,应当张贴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庄范围之内。

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与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的意见,被征收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果村民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要依法组织听证,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此外,相关部门要对拟征收土地进行调查登记并经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确认。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将上述程序中征询的意见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一书四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在此提醒农民朋友:拟征地公告发布之后,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征地补偿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程序,补偿标准及公告。关于农村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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