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不同意拆迁法院可以强拆吗

很多朋友们对于拆迁这种事情并不太了解,有些钉子户在拆迁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房屋被强行拆除的情况,这也是让人们感觉到很头痛的事情,那么钉子户不同意拆迁法院可以强制吗?现在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钉子户不同意拆迁法院可以强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司法强拆),这是目前唯一合法的强拆方式。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后,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审查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然后决定是否批准强制执行。

为了避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如果补偿明显不公,法院不能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至于当钉子户的原因,大部分人是认为补偿低,达不到心里价位,只要当钉子户就能获取较大非法利益!但是补偿低或不低,不是由被拆迁人确定的,是有法可依的!

所以说,地方政府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司法强拆是合法的,执行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时要向钉子户履行一定的告知程序!如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决后,应在5日内给钉子户送达裁定书,并告知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要保留钉子户房屋的相关原始证,并并向公证机关进行保全,以免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二、拆迁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应当具备的审批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专利使用权出资如何认定出资效力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笔者认为,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所以,应属专利试用期出资。

以上就是关于钉子户不同意拆迁法院可以强拆吗的相关介绍,对于房屋拆迁,建议大家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在平时的生活中要注意多了解一些拆迁方面的事宜,我要与拆迁组发生矛盾,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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