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房子被“误拆”或者“偷拆”的情况该怎么办?

  摘要:随着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现在暴力强拆的情况,在整体上逐渐减少,但是却出现了“误拆”、“偷拆”等行为。那被拆迁人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由于误拆和偷拆的违法成本低,实践中不乏行政机关,通过误拆和偷拆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的情形。因为误拆和偷拆的拆迁主体认定程序复杂,所以行政机关之间往往可以互相推诿,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被拆迁人后期想进行维权就比较困难了。

  一般来说,误拆是指行政机关作为拆迁方,在拆迁双方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由拆迁方委托施工方在拆迁过程中的强拆行为,导致被拆迁人的房子被拆除。偷拆是被拆迁人未履行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在被拆迁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偷偷拆除的情形。

  拆迁实践中,误拆或偷拆被拆迁人只能通过民事程序来解决,因为主要是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而行政机关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即使被拆迁人提起行政诉讼,其要证明房子是由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的也较为困难。即便证实了,行政机关承担的责任,也不会高于正常拆迁情况下应支付的拆迁补偿安置款项,违法成本相当低。

  被拆迁人的主要工作是证明行政机关和施工方的关系,要明确是行政机关委托拆迁施工方实施具体的拆迁工作,施工方的拆除范围和拆除对象应是行政机关确定的,其在实施拆迁行为时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施工方本身并无任何权利去拆除他人的房屋。确定双方在法律上的关系,被拆迁人就能把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要求赔偿自身的财产损失。

  对于误拆或偷拆这样情形,我国相关法律尚无明确的定性,各地法院认定处理方式具有差异。因此,被拆迁人必须认清误拆或偷拆及类似行为的本质,保留房屋损坏的证据,若属于变相的暴力强拆,在认定行政机关行为的违法性的同时,可责令其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被拆迁人房屋在误拆或者偷拆时,应该做的维权措施,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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