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傻傻分不清楚?律师有话说!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人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目前的土地所有权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和国有所有制并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征收问题,适用《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原则性规定的法律。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征收程序、安置补偿亦不相同,明确土地所有权性质,是进行合法征收,争取合法补偿的前提。

面临征收,被征收人分不清自己被征收的土地究竟是属于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时有发生,征收方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房屋所有权人对所有权性质认知不清,规避高补偿。为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分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至关重要。那么,究竟如何判断被征收的土地究竟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法律规定的土地性质

我国《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对土地性质作出了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对土地性质作出判断。一般认为: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归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判断

面对征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被征收人获取有效信息的途径,同样,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取土地所有权相关信息,进一步弄清楚被征收土地归谁所有。征收或者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被征收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申请信息公开,明确土地性质。

依土地证判断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对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所有权证,目前我国核发三种土地证:对集体土地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对用于非农建设的土地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对国有土地核发国语土地使用权证。

查询土地档案

土地档案,是一种用文字、数据、图表、声像等形式记录有关土地的各种信息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资料。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据此,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查询土地档案判断土地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原则上,土地证与土地档案记载的事项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实践中也不排除出现二者记载不一致的情况。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政策集体转为城镇居民后,仍然依靠农业维持生计,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未被收回,导致土地证与土地实际性质不一致。当土地证与土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土地登记簿为准。

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以上途径判断被征收的土地属性,基于此获得合法征收下合理补偿。当然,被征收人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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