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怎么处理?

    2012年某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南三环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实施征收,刘先生的一处有照房屋以及三处未经登记房屋坐落于征收范围内。2013年因刘先生与市人民政府未能达成房屋补偿协议,市人民政府对刘先生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认为刘先生的三处未经登记的建筑属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在没有履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就作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

  • 【无证房屋】代代相传的农村老宅即使没证也不属于违建,法律依据在这里

    李某是从小生活在山西太原,他家几代人都生活在这里,一栋房子一个院落,以前属于农村,后来由于太原市的扩大,他们也逐渐成为了城中村,生活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虽然几经听说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的事,但自家的房屋属于老建筑,也没想过转手去卖,所以手里即使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在意,但在近期他们收到通知,说是整理违建工作,他们家如果有证件要提供一下,如果没证件可能要“拆违”,对于连续居住了几代人的老房子,没有证件就是违建吗? 本图仅供参考 法律告诉我们,不是的! 1982年2月13日颁布实施《村镇建房用…

  • 【拆迁时点】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这几个时间点很重要,你都清楚吗?

    导读:目前根据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性质,房屋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针对不同性质的房屋有不同的维护利益时点,下面我给大家说明一下在国有土地上的重要维护利益时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维护利益时点,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一共有以下几个维护利益时点: 1.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告意见之时,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

  • 【征地拆迁】律师忠告:拆迁补偿协议里没有这些内容,请拒绝签字!

    在拆迁补偿协议谈判过程中,拆迁人一般利用自己的各方面资源和被拆迁人对相关法律意识的淡薄,错误的引导被拆迁人在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中签字,作者提醒广大的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协议不可以随随便便就签字,如果在不合理的协议中轻易签字,那么以后对维护个人利益很难有逆转的局面,今天作者从“协议内容补偿方式签订主体”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注意哪些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每一位被拆迁人。 拆迁补偿协议相关内容: 对于拆迁补偿协议内的相关内容一定要特别细分明确,内容条款不清晰不具体的协议我们是坚决不能…

  • 【违法建筑】拆迁户牢记:违建认定有规定,乱认乱拆不合法!

    在拆迁过程中,会面临很多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的情形,但是被拆迁人又觉得自己的建筑不违法,那么建筑是不是违法呢?是由谁说了算呢?建造人有哪些权利?看完这篇文章,你心中的疑团就解开了。 一、违建的认定标准 一般来说,以下八种情形的建筑都属于违建。 1、改变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2、未征得同意,擅自改建、翻建、扩建的建筑。 3、临时建筑,逾期未拆除的。 4、擅自改动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5、非法转让特区内已经城市化的居委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非法转让村民自用宅基地,农村经济…

  • 【城市拆迁】国有房屋拆迁这几个重要时间点,你都知道吗?

    导读:目前根据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性质,房屋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针对不同性质的房屋有不同的维护利益时点,下面我给大家说明一下在国有土地上的重要维护利益时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维护利益时点,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一共有以下几个维护利益时点: 1.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告意见之时,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

  • 【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的法定程序有哪些?不知道很可能吃大亏!

    房屋征收的种类很多,其中棚户区改造很常见,目前全国很多地方的房屋征收都是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的,其中主要包括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矿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城市中的棚户区改造,今天小编分享棚户区改造性质如何判定,程序如何进行,下面就以常见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例。 什么样情况算棚户区改造呢? 根据出台的相关规定,鉴于棚户区住房环境差、条件简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改造难度也是很大,对于判断是否是棚户区改造是需要综合多个方面考虑后进行确定,例如从房子本身的质量、周边以及配套设施等进行判定,不能单从某…

  • 【城市拆迁】2020年城中村以及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补偿须做到“合情理”

    律师总是会说,当拆迁补偿不满足,或者拆迁协议的条款和方式签署异议时,拆迁不应该签署,避免在拆迁方的主动设置陷阱。 干脆拒绝签署该协议,但后来拒绝被驱逐和怎样做才能得到它满意的补偿?如果由于拆迁户拆迁方拒绝签署愤怒地干出来的事情,损害拆迁户的利益,也有拆迁户如何面对呢?下面的律师告诉朋友与一些事情聊拒绝签署拆迁后的协议。 对搬迁户的签字,要进行一些过渡性的操作。 律师要求居民注意,在拆迁不能保护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拒绝签署协议,这并不是说居民毫无顾忌,而拆迁方唱反调,不签字并不是永久的拒绝,但如果双方…

  • 【城市拆迁】拆迁时,拆迁户只能听拆迁方的?错了,这几方面权利在你

    您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相关的规定吗?当您面临房屋被征收的情况时,您知道自己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吗?这些法定的权利也许会对您最终的补偿选择、数额以及是否拆迁的问题造成直接的影响,为保障您的合法权利不被侵犯到,接下来小编将为您做出归纳,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在政府对房屋组织实施征收的过程中,当征收决定作出之后,您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不会直接转移。在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签订协议并得到补偿安置之前,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始终掌握在您自己手中。 2…

  • 【房屋拆迁】对征收补偿不满,除了请律师“民告官”,还可以走这个程序

    导读:行政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行政相对人决定的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可以陈述意见、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则听取意见、审查证据并据此作出相应决定的制度。实践中,不少被征收人常常因确权、补偿等问题与征收部门产生分歧。这时,除了复议诉讼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上的听证程序实现诉前的权利申辩,以便尽早解决纠纷。本文,作者将帮助您把握时机,行使好听证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听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