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被征收人关心的这些问题,作者有答案

导读:自2020年1月20日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持续发展,举国上下正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日前,国务院发布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本周日),法院系统也相继发布通知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作出妥善调整和安排。那么,新冠肺炎疫情将会给广大被征收人带来怎样的影响呢?大家依法救济权利的努力是否会遇到障碍呢?大家具体又该怎样去做呢?作者为大家带来简洁、清晰的明确解答。

问题一:疫情会导致我的诉讼权利和依法救济效果受到负面影响吗?

答:不会。根据各地法院日前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法院系统将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会另行通知。

故此,广大被征收人完全不必担心自己的诉讼权利会因疫情而受到负面影响。延期开庭等措施在实践中并不鲜见,大家只需要及时与委托律师沟通,按照律师的建议耐心等待、准备即可。

简言之,法院、政府部门没上班,我们也大可安心休息。

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被征收人关心的这些问题,在明律师有答案

问题二:疫情防控期间征收方会继续推进征收拆迁进程,甚至违法逼签、强拆吗?

答:可能性不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是全国上下最重要的工作,征地拆迁、拆违等工作也要为其让位。

作者始终对各地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征收拆迁参与方的政治觉悟和原则性抱有信心,相信他们会以疫情防控大局为重,不给这项核心工作添堵、添乱。

但倘若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疫情解除前个别地方继续推进征地拆迁、拆违工作,广大被征收人也要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该报警报警该提诉讼提诉讼,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有观点认为当前疫区有“严重”和“不严重”之分,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在几乎全部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湖北省是抗击疫情主战场,北京市和其他省市也同样不能例外。

而在当前的严峻复杂形势下,许多村庄、社区均已实行封闭管理,道路通行和人员进出已被严格管控,在疫情解除前进一步推进拆迁、拆违工作的客观条件也基本丧失。

需要强调的是,拆迁工作人员也是人,他们的健康安全同样是值得珍视和保障的。

问题三:疫情防控持续时间不可预测,对被征收人提升补偿安置条件是否有负面影响?

答:没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已经提起的针对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行为复议、诉讼审理期间,任何人无权对老百姓的房屋、土地实施强拆强征。

这个审理期限的延长,从法律层面会起到保护老百姓合法财产的积极作用。这无疑为双方进行充分、理性的沟通协商创造了机会和时间。

因“封村”“封路”等防控措施而无法离开居住地的被征收人也不必担心,各地法院已明确“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据此,确有在假期结束后继续延期开庭需要的,被征收人可及时与委托律师沟通并提出申请。

问题四:疫情解除前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两能三不能”!

两能:能及时与委托律师沟通案情进展和下一步安排,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和个人身心健康安全;

能及时按照律师的指导收集、发送与征收拆迁、拆违相关的材料,持续性地做好必要的取证准备,防范可能的各种风险。

三不能:不能违反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对社区隔离、“封村”等有异议的,要首先坚决服从、避免冲突,待疫情解除后再考虑依法监督、救济;

不能以走访、反映意见为由试图离开所在地区甚至越级走访,这将可能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不能通过网络自媒体平台、微信等通讯工具传播未经官媒证实、来源不明的消息,不信谣不传谣。

作者最后要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抗击疫情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国上下最重要的核心工作,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律师和普通老百姓都不能例外。

大家要坚决配合落实属地的防控措施,首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有征地拆迁、拆违领域的问题、困惑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获取律师的指导、建议后再考虑行动。

非常时期非常做法,只有人还在,我们的征收补偿纠纷才有圆满解决的希望。

作者将持续为广大被征收人提供专业、及时的法律服务,也请大家尽量留在住处,减少外出,一定要外出时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任何过激、不当的言行。待到云开见日时,笑看大地换人间,祝愿广大被征收人和政府工作人员平安、健康,病魔终将彻底被击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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