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律师提醒:补偿协议这样签,拆迁方想反悔都难

在处理征地拆迁案件的过程中,律师常常会问到这样一个问题“你签字了吗?”。

一般这种情形所说的签字,是指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是否签订,以及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正规,对于争取合理拆迁补偿的影响重大,那么安置补偿协议上应该有哪些内容呢?

律师提醒:补偿协议这样签,拆迁方想反悔都难

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征地拆迁协议的正确签订方式和注意事项。

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明确清晰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重点是对补偿、安置进行约定的一份协议,约定的是征收方补偿的义务和得到土地的权利,被征收方则是获得补偿的权利和交出土地的义务。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关于安置、补偿的约定必须要明确。很多地方征收方在签协议前说的很好听,“我保证以后给你好好协调”等等的口头承诺。但是,就是不愿意把承诺写到纸上。在此提醒被征收人,一切没有写到纸上的安置、补偿承诺都是骗人的。

我们应该在签协议前注意几点细节

往往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征收方会在时间上预先设定签约时效,并绑定拆迁奖励。一旦被征收人超过期限未签字,就取消其奖励,这其实是一种逼签形式。很多被征收人因此中招,匆忙签字后才发现补偿根本不合理或者补偿迟迟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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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讲一下签协议前的几点注意事项。

1、产权原件勿离手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方达到强势征收,常用手段就是以查看、核实土地和房屋的相关文件之名要求被征收人上交房产证、土地证等。

土地和房屋的原件是根源,如果没有这些文件可能会影响复议、诉讼等途径,维护利益的难度会大大增加。所以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不要上交自己的原件,反而要把原件放在很安全的地方。如果确实需要的情况,可以给征收方复印件。

2、安置房的证件是都齐全

如果是选择安置房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安置房的质量,安置房是否经过监理、消防、规划、环保部门的合格验收。

这里要提到的是安置房必须是“五证二书”齐全的大产权房。“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所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在签订补偿协议前应该注意以上相关手续,为降低后面的法律风险,可以拒绝不合格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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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规定违约责任的协议不能签

有些被征收人认为,协议上写明了给我多少补偿款、给我多少面积的安置房就可以了。但是在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遇到给的安置房面积与签订的协议面积不符、或者货币补偿款迟迟不发放,但是补偿协议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所以征收方也一拖再拖不做处理。

在签订的协议中,应该明确补偿方式的期限,以及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没有违约责任的协议谨慎签字。

4、签订的补偿协议必须留一份

现实中,很多征收方以文件需要留底、上级审批等理由,将被征收人的协议拿走。而被征收人因为手里没有补偿协议原件,协议内容得不到履行或者被篡改的情况时有发生。

如果需要法律维护利益,就需要提供权利、义务载体的书面补偿协议,如果这个时候拿不出,那么维护利益就陷入被动了。

所以,提醒被征收人,不管协议一式几份,自己手里都应该留一份。

小编提醒大家: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上的所有内容,不要给征收方任何违约的机会,也可以将签订协议的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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