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有哪些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不管是在哪里,农村也会因为宅基地的事情起纠纷。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年限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因此宅基地其实是可以过户的。当然过户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各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也有一定的差别,办理宅基地过户的条件和手续也有所不同。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双方都应年满18周岁;

(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3、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好相关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4、办理所需材料:

(1) 个人申请;

(2) 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3)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权属变更表

(6)地籍调查表

另:宅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所在地国土分局(所)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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