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发[2009]14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湖北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及市局发布的实施方案。英山县国土局迅速行动,将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打好这场“攻坚战”。

2008年底,全县矿产权总数71个,其中采矿权69个,探矿权2个,经过整合,到2010年12月底,全县矿产权总数只保留29个,从目前情况看,达到了预期目标。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不仅使矿山数量减少,而且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增强矿山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效益、环境效益,同时在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局采取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的方式运作,与县委连手部署开展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上级的指示要求和工作重要性,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县委迅速安排,召开全县大会两次,整顿、整合重点乡镇、重点矿区专题会议多次,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签定了责任状,明确了具体任务,强化了责任。并出台了系列针对性专门文件。随后,与湖北省鄂东北地质大队联合组织编制了《英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指导全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该方案重点突出,提出了十个挂牌督办矿区,并对七个重要矿区进行分述,明确了督办责任人,指定了关闭的矿山,限定了完成时间。

在短期治理整合基础上,该局针对该县矿产资源开发原始落后、经营粗放和管理薄弱的现实,从长远出发,打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重新勘察编制了普查地质报告9家,储量均经黄冈市局审查备案,执行储量备案制度,全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加强矿产巡查,建立矿产资源巡查台帐和储量登记统计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