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机器轰鸣、黄土漫天的施工现场,一边是等待被拆的花圃厂房;一边是高端住宅会所的新楼盘,一边是被拆得面目全非、瓦砾遍地的旧楼房。

从2009年9月26日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贴上《拆迁通告》那天起,到现在近两年的时间,很多人在僵持着、协商着、求诉着、期待着。

在这两年,有很多村民5层楼房被拆迁了,有许多厂房谈妥了条件被夷平了,但还有很多村民的楼房还没签订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还有一些厂房依然背着大大的“拆”字存在着。

事实的多维空间中,总有不同的诉求。但我们要追索的是,在追求法治化的今天,哪些诉求是值得被记录的,而哪些努力和坚持又是值得肯定和认同的。

丁香湖边的强拆

贾少勇,一位憨直又有着自省意识的东北汉子。2009年12月4日9点左右,他的家被强拆了。

采访中,贾少勇不时反思着自己两年来的坚持,在为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讨一种说法的想法和行动。

值得吗?

“就算是最终能多给10万元,也弥补不了两年多的煎熬。”贾少勇说,自己多少后悔当初的选择,“身心疲惫”,从强拆开始到现在,为了弄清楚事实,维护自己的权益,贾少勇在法院、检察院、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之间没少跑,但得到的冷眼多于支持。

跟贾少勇一样,同一个街道不同村的兆丹、朱红也有同样的遭遇。

而一切的起源于一个“湖”。

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位于沈阳市的西北三环内,沈阳市三环路就穿湖而过,湖边自南至北被造化街道英守村、大方士、小方士、小转弯村环绕。

对于这个“湖”,有很多不同的声音。

自小居住于此,兆丹告诉记者,丁香湖原来并不是“湖”,名字也不是丁香,当地村民都叫它沙坑。因为这里有优质沙子,很多人都在这里挖沙,沙坑越挖越大,有人就在里面养鱼,大大小小的沙坑布满了这里。“原来面积没有这么大,旁边还有条河,一到雨季,湖跟河间的路都被漫过了,村里人都淌着河水走。”在兆丹的记忆中,这条有泉眼的沙坑,几乎从来没干过。

兆丹、朱红等人所在的英守村就在丁香湖的南边,在他们的描述中,英守村环境优美,稻田环绕。

但也有不同的说法。据《沈阳日报》2007年7月4日报道,原来的丁香湖被33.4万吨垃圾环绕。从2006年5月,丁香湖蓄水二期工程后,丁香湖才大变模样。到2007年,丁香湖水面已达3.1平方公里,环湖9公里、草坪18万平方米,还有市民休闲广场、沙岛,丁香湖成了一座集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平衡的大型生态公园。

不管过去的丁香湖是什么样,现在丁香湖地区却一跃成为沈阳市极为稀缺的湖区景观的黄金地段。

从市区打车不到20元,在丁香湖地区周边已经被成熟开发下,丁香湖成为了一块黄金处女地。

如今,在这块处女地上,一线的地产开发商中海、保利、万科、中铁随处可见。在进入丁香湖地区两边的道路上,集园林景观、高端住宅、高端商务服务的丁香湖新城效果图伫立两边。

如果不是有2010年11月30日于洪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提醒,我们很难关注这么大一个项目在征地、拆迁等问题上还存在着一系列的法律漏洞。

一份政府纪要是拆迁惟一手续

2009年12月4日,对许多英守村、大方士、小方士村的村民来讲都是记忆深刻的一天。这一天,不少人家居住多年的楼房被当地政府强制拆迁。

“当时,只是贴了一个《拆迁通告》,没有任何手续就要拆我们的房子。”朱红是英守村第一家被强拆的村民。朱红猜想,因为征地问题,她曾经去上访过,是村里不同意签订拆迁合约,态度比较强硬的一派。

“当时,我情绪比较激动,站在阳台上让他们把拆迁许可手续拿给我看。”朱红告诉记者,当天拆迁的人用篮子把沈阳市政府会议纪要递了上来。

在记者拿到的于洪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中如此写道:(原告诉)2009

年9月26日被告沈阳市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拆迁通告》称,根据沈阳市政府会议纪要(第229号)精神和丁香湖新城建设总体规划需要,市政府决定对丁香湖地块实施征地拆迁。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于洪区政府批准,发布通告。拆迁范围:大方士、小方士、英守村三个自然村。拆迁期限为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朱红所说的这份政府纪要,也正是通告中提到的沈阳市政府会议纪要。“没有任何手续,就一份市政府的开会记录就强扒了我们的房子?”第一天,朱红站在阳台上的行为让她家的房子没有被拆成。

但第二天,朱红家的房子还是被拆了。事情经过也相当蹊跷。朱红和村民都证实,第二天朱红开着车上街,却发生了交通意外。朱红觉得事情不对头,下车就往家跑,但被拦住了。等处理完事故,朱红的家已经是一片瓦砾。

6月6日,记者走访了英守村。从地理位置上看,英守村紧挨丁香湖南侧,村里的大道直通丁香湖,站在村头丁香湖即可映入眼帘。根据村民描述,村里主干道两侧为英守村的居民楼,但现在道路两边已尽是荒草,仅一座居民楼“硕果仅存”。道西的居民楼基地已被蓝白铁皮围起来。朱红告诉记者,自己就曾住在那里。

道西仍余一栋面目全非的粉红色居民楼。这里仍有两户人家居住,其中一户主叫赵连凯。记者看到,整栋楼的玻璃和门框、水管、电表已基本被拆除,楼道的扶手也早已不见,玻璃、瓦砾、尘土布满楼道。

赵连凯把一单元的两扇铁门用铁链锁起来,即使是白天。

赵连凯把自家的大门也用两块木板封了起来,要想进去只能弯下腰。赵连凯和妻子每天就这样弯下腰才能进入自己的家门。

现在的客厅里摆着沙发和床,而原来的3个卧室的窗子都被封死了,也没有了任何家具。“害怕拆迁的人从窗户爬进来。”赵连凯告诉记者,他已经在这里过了两个春节,“一天我们也不敢离开这,怕离开了就被拆了。”赵连凯跟妻子轮番守着这个房子。冬天为了取暖,他支了一盘小炕,他家的门、天花板都被他扯下来点火取暖了。

因为楼上漏水,赵连凯家的墙壁已经发霉,害怕拆迁的人爬进来,赵连凯把窗子都钉死了。“他们还没找我谈过。”赵连凯说,自己没签协议,拆迁方也没找过他。“就只能等着。”当记者问他为什么不签拆迁协议时,赵连凯眉毛挑了挑,“每平方米2175元的补偿,我去哪买房子?”

从赵连凯家的窗户望过去,楼下就是他们村长的院子。跟村民楼房不一样,村长家依然是一处平房。在荒草包围下,这两处住宅显得尤为显眼。因为村长不在家,记者没采访到村长。但村民告诉记者,当初动员村民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村长,现在也没有签合同,“补偿太低”。

英守村共10栋居民楼,目前仅余一栋。两年过去,其他楼基处已是荒草过膝。而就在不远处,万科中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香湖盛景”已开始盖售楼处。

据村民介绍,英守村村民400余户,1000多口人。两年过去,目前仍有30多户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这个说法后来得到了英守村村书记徐政信的证实。

首例被法院认定“强拆”的强拆

就在2009年12月4日前后几天,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村民家的房子几乎同时被强制拆迁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45条和第46条规定,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先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在依法取得有权机关批准的征地手续后,对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