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3条第1款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各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