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建设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被征占后出现了大量失地农民,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日前,九三学社辽宁省委组成调查组就失地农民的生存现状进行的调查发现,由于有些地区不尊重失地农民的话语权,致使部分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出现问题。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在调研中发现,在国家征地时,只与基层主管政府签订协议,而征地中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充分表达,意愿得不到较好的体现,埋下许多后患;在征用土地时,土地征用单位制定的补偿标准有时过低,农民利益严重受损;改变户籍性质的农民失地后没有妥善安置,致使失地农民长远生计得不到应有保障,成为城市贫民。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建议在征地时,应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农民参与征地标准的制定或允许其他代表农民利益的团体参与征地补偿评估,使失地农民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在给予失地农民同期损失补偿时,还应加入预期的利益,其标准可从失地农民近五年甚至近十年的平均利润中予以确定,并随国民收入增长而提高,让农民分享增值权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立社会保障基金降低失地农民面临的风险;建立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产权市场。尽快实行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土地所有者以使用权入股、出租等方式直接参与土地开发和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