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听证直接征地,我们该怎么办?

一、没有听证直接征地,我们该怎么办?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是如何的

从房屋所有人的角度来看,房屋拆迁一般会有以下几个流程:

第一、暂定公示: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入户调查评估: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拆迁公告:拆迁人根据评估公司的测算,制定拆迁实施方案,申领拆迁许可证后,就可以发布拆迁公告,主要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拆迁事项的安排。

第四、送达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并送达被拆迁人。

第五、动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后被拆迁人搬家,把房屋交给拆迁人。动迁的主要工作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过程属于双方协议行为,一般不带有强制性。拆迁协议会约定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拆迁安置房屋的交付等。

评估报告送达后,由拆迁人(一般拆迁人不亲自出面,而是委托拆迁公司和评估公司)在现场组成动迁办公室,接待拆迁户主动过来商谈搬迁事宜。

需要明确的是,征地行为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来进行的,所以一般都是需要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才可以作出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而定,但对于违法程序的情况,也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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