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形成空心房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要拆除?

  一、农村形成空心房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要拆除?

造成农村形成空心房的原因有很多,主要的原因是农村居民搬到城市或者其他地方居住,其次是空心房本身是属于比较破旧的房屋,被村民弃用后长期不居住等。

二、为什么要拆除空心房?

1、这些空心房大部分都坐落在村中央,一般都无人居住,且农户都以搬迁住上砖墙房。土地对我国来说已经不再是资源丰富了,如果村委会统一规划折除空心房,土地利用率将大大增加,无宅地的农户也将得到缓解。

折除空心房可以加深对土地进行管理,把废旧的土地、房屋充分利用起来,并且减少一户多宅、一户独大的不良局面。

2、拆除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的空心房也是农村安全的需要,一是因为这些房子大多数是木结构泥土房,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会连成一片,危害性很大。二是大部分空心房都是危房,如果遇到长期下雨,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

3、影响村容村貌,大部分空心房,农户不加管理和修缮,任其倒塌。

“空心房”整治≠“空心房”拆除,有些空心房是可以修缮的,综合各地空心房拆除方案来看,一般需要拆除的空心房包括以下范围:

1.长期闲置、废弃、具有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旧“空心房”;

2.在新农村建设或土坯房改造中建了新房,签订了拆除旧房协议,或作出了建新拆旧书面承诺的“空心房”;

3.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

4.一些残垣断壁、破烂不堪的危旧土坯房。

 三、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灭失,那么始终都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国家收回。

为了解决这些长期闲置的空心房占用土地资源的问题,国家也出了许多拆除政策。鼓励农民资源有偿退出这些闲置的房屋。虽然这些补偿款对于已经落户在城里的农民来说并不算多,但一直空着也是浪费,倒不如退出获得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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