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地的性质是什么

代征地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代征地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建按照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代征地中的“代征”两个字是广义上的“代征”,不仅包含着“代征用”,而且还包含着“代拆迁”,指的是代征用、代拆迁等。

代征地费用事项

1.征地土地使用权性质

在郊区代征地一般为集体土地。在城区代征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则可能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其他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大多数代征地为划拨用地,故本文的代征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如不做特别说明,为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

2.代征地项目来源

代征地的项目来源主要有城市旧城区改造和征用集体土地。其中城市旧城改造又分为:危旧房改造.污染扰民企业搬迁转让.存量土地转开发.项目转让等。

3.代征地费用确定方式

代征地费用的确定按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计算有如下几种方式

依据代征地地块现状建筑面积计算

依据代征地土地面积计算

依据整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按现状建筑面积来分摊

依据整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按代征地比例来分摊

这里的代征地比例=代征地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此外可考虑依据项目地上建筑物面积按代征地比例来分摊,这样做对开发企业来讲,往往不太公平,因为多数情况下,代征地上的费用比建设用地的费用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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