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公示多久

房屋征收评估公示多长时间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价值的评估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7日。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7日,公示期间应当安排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对被征收人反映的确属错估和遗漏的部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现场予以记录,并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修改、完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并修正后,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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