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拆迁律师带你解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低能否上诉?能不能赢?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直是老百姓们关注的焦点,而热度不减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房屋拆迁补偿真正关系到被拆迁家庭的切身利益,影响着被拆迁家庭的生活。

然而,在现实实践过程中,人们经常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征用方给予的补偿很低。我们能起诉吗?能不能告的赢?下边就根据最高院的判例告诉你,拆迁补偿标准低,不但能够告,并且可以告赢!

5d00c08ea8e36.png

典型案件


2011年,山东省泗水县有关部门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区实行住房征收的决定,其征收补偿方案选择了货币补偿,征收的主房按照该区的多层产权交换了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 安置房超过主房补偿面积的部分由征收者出资,以10平方米以内的优惠价格结算住宅价格,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以市场价格结算住宅价格被征收的主房面积比安置房面积大的部分以安置房的优惠价格为300元/ m 2的基准进行货物原告孔先生的房屋属于征用范围,但孔先生不接受该“决定”,并向泗水县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据法院称,泗水县有关部门规定的补偿金额明显低于当时征收的房屋房地产市值。因而案件审理法院判决撤消泗水县有关部门对上诉人的征收房屋决策。

5d00c0c7141d7.png

案例分析


审判长评价:对被征收房屋使用价值的赔偿,不可小于征收房屋决策公示之时被征收房屋相近房地产业的价格行情。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以附近新建商品房价格为基础,使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不会因为房屋被征收拆迁而降低。拆迁安置房超过的总面积,能够承诺特价或是按市价补差价。

除此之外,房屋补偿总面积必需要按一比一的占比来赔偿,原先房子有多大规模,就该返多大规模。拆迁安置房超过总面积的,能够承诺特价按市价赔偿价差。但是,在补偿标准非常低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来保护权益。

在明拆迁律师觉得:在土地征收中,要是被征缴人的赔偿规范十分的低,且小于原来衣食住行水准,那麼被拆迁人是应该回绝在赔偿协议上边签名的。但被征收人也要注意,在此种情况下可能会遭到强制拆除。因此,为了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就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然后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有许多类似于孔庆东的案例。因为拆迁涉及到巨大的利益,拆迁当事人往往从老百姓不懂法律的角度给被征收人极低的补偿标准,以便以较低的成本征收。因此,被征收人在了解拆迁情况之前,必须了解更多的拆迁情况,掌握拆迁要点。其次,当遇到拆迁时,应在实施过程中审查其补偿的合理性和拆迁程序的合法性。

5d00c10aa512d.png

众所周知,通常房屋被征用时,有关部门应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内容应尽可能考虑周全。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赔偿內容为,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与赔偿规章》中第十七条要求,做出征收房屋决策的市级老百姓对被征缴人给与的赔偿包含:

(1)被征收房屋使用价值赔偿;

(2)因征缴而导致房屋拆迁补偿及其临时性按置的赔偿;

3)因房子被征缴导致的停工停业整顿的赔偿。

对集体用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农田被征用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主要用途给与赔偿。征缴农用地的赔偿花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土里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于上述拆迁补偿内容,如果征收方不赔偿或不赔偿其中一项的,可能会给我们造成很大的拆迁赔偿损失。对此,北京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大家,面对不合理的赔偿,我们不仅要要求听证、修改赔偿方案或重新评估,还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被征用者能够信任法律和律师,那么我们就有很大的机会能够赢得官司,并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