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政府没有进行听证是违法的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往往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征地和拆迁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那么征地拆迁中,政府没有进行听证是违法的吗?

征地拆迁中,政府没有进行听证是违法的吗

  一、征地拆迁中,政府没有进行听证是不是违法的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征地拆迁都需要进行听证的,如果需要进行听证的征地拆迁没有组织听证的,就是违法。

  相关法律规定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一)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二)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三)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听证:

  (一)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对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事项举行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30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第十四条 符合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主管部门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主管部门条件的,应当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

  二、征地公告包括什么内容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征地拆迁都需要进行听证的,如果需要进行听证的征地拆迁没有组织听证的,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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