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屋损失严重,能否追究拆迁方刑事责任,判故意毁坏财物罪?

导语:最近,吴先生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他的房子在他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别人强拆了,房子内的物品损毁的十分严重。没有经过合法流程就强拆房屋,致使住户损失严重,能否追究拆迁方的刑事责任,判拆迁方故意毁坏财物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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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强拆之后,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在收到正式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征收人或被拆迁人可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遭遇了房子被强拆的情况,被拆迁人要在自强拆那一天起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律师认为被征收人或被拆迁人在无法与征收拆迁方协商谈妥的情况下,需要尽快联系专业的征拆律师,向律师寻求解决方案。不要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2、如果合法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在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以后,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满意的,要在接到这个拆除决定的那天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被违法强拆,可以追究对方什么责任?

1、行政侵权责任,就是指的是被拆迁人可以就违法强拆行为向国家提起赔偿。

2、行政责任,就是可以对强拆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考核中,将会体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

3、违纪责任,就是指被拆迁人可以向上级机关进行举报,要求上级机关监督下级机关的违法行为。当然,被拆迁人也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检察机关查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4、如果拆迁方的行为对被拆迁人造成了严重损失,或者由于拆迁行为致使被拆迁方人的身体受到伤害,那么拆迁方的相关负责人就有可能构成渎职罪、滥用职权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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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法强拆房屋可以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比较广泛,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经律师了解,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之所以会造成,一般是由于某种现实状况。造成犯罪行为的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和态度,其犯罪目的就是通过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

2、依据这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所以,区分有罪与没罪的界限,便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数额或者情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因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比较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动机是出于嫁祸于人的等。房屋也属于他人合法的财物,如果对他人的房屋进行强拆的话,是会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这时会依据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进行确定,如果故意毁坏财物的金额已经超过了5000元,就可以立案了,这时拆迁方的相关负责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

律师提示您:

面对非法强拆的情况,大家怎么办呢?相信很多人在遇到强拆的情况时,会失去自己的理智,这样不仅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还可能使自己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因为很多征地拆迁项目本身的性质是合法的,大家反对搬迁并不能阻止拆迁的脚步,所以采用与拆迁方对抗的方法是没有用的!即使强拆是违法的,被拆迁人也应该利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最终才能拿到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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