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陷阱揭秘:不存在的回迁房

所谓回迁房实际上是指被拆迁房屋被征收后由拆迁方直接交换的产权期房,或者给予被拆迁人以货币方式补偿后,由被拆迁人折价向拆迁方购买后在原地址开发的房屋。在本文中,我们将回迁房屋来作为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来理解,拆迁协议中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安置的房将统称为“回迁房”。

最近,许多拆迁人都询问了与回迁房有关的权利保护问题。小编就开始从主体资格审查,协议内容和权利保护方法等方面入手,分析了拆迁房屋拆迁陷阱。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尽快帮助您规避风险并获得适当的补偿和安置。

拆迁陷阱揭秘:不存在的回迁房插图

第一 资格审查问题

被拆迁人选择拆迁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必须注意回迁房承诺能否实现的问题。一方面,有必要与自己一起审查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以及对房屋回迁进行补偿的签字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权限;另一方面,有必要检查搬迁房屋开发商的资格强度,以及是否可以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和交付。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讲一个经典案例。

被拆迁方杨先生的土地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杨先生与拆迁公司负责人签订了拆迁协议,规定拆迁方将为原拆迁区内开发的塔楼杨先生(及其他拆迁户)提供回迁房作为安置补偿。

但是,当杨先生等被拆迁人发现拆迁协议中没有提到塔楼在原址建设计划中,并通过诉讼了解到,他们了解到该地块没有安置房建设计划而且不能过后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拆迁公司仅受政府委托,对该地区的国有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它不是土地所有者,也没有权利进行相应的安置房移民安置。所谓的搬迁房屋简直就是拆迁公司欺诈的虚构产品,该《回迁协议书》也是无效协议,根本无法实现。

尽管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杨先生及其他人可以声称,作出欺诈或欺诈行为的拆迁公司应对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杨先生因房屋拆迁不能造成的损失。但杨先生和其他被拆迁人的回迁要求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由在此小编提醒大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必须注意与谁签订协议,并注意审查对方的资格,并确认对方是否有资格作出赔偿和安置条件的承诺,以便确保协议能够实现。

拆迁陷阱揭秘:不存在的回迁房插图(1)

第二 协议内容问题

谈到回迁房时,签订协议时需要注意的细节比货币补偿方法复杂得多。拆迁补偿协议明确了拆迁房屋的所在地,地区,公共部分,产权性质,交付时间,质量等。

另外,违约责任的一部分是许多拆迁人故意省略,这也是被拆迁人容易被忽视,但对于拆迁方未履行时要求相应的赔偿是很重要的。许多回迁户到了约定的时间限制,直到回迁尚未完成,或者回迁房已经移交但财产登记不能如期完成,回迁房面积不符合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等。如果在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随后的权利保护的难度将会更高,被拆迁方一定要引起注意。

第三 如何维权

当问题已经发生时,更重要的不是责备自己当时没有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而不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而是检查以前的拆迁和签署过程,找出对方的违法行为,以便要求对方履行责任或违约责任。

被拆迁方可以通过与缔约方协商获得赔偿和协议的实现;政府行政机关的干预可以通过信访查询;它可以基于缔约方的性质和拆迁协议(如民事合同或行政协议)。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另一方必须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最终达到维护赔偿和赔偿的目的。

大家不要盲目“迷信”单独使用信件访问来发挥维护权利的效用。在许多情况下,必要的是需要诉讼和复议程序可以帮助被拆迁方提醒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更多的协商谈判,并督促拆迁方履行协议,来给予被拆迁方合理的补偿。相对来说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手段的执行力也是帮助拆迁人解决纠纷,实现其权利的重要帮助。

在拆迁维护权利的道路上,依法采取的一切手段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但是,如何巧妙地组合和安排这些程序是拆迁和维权的实际困难。但是在这里小编要提向大家,有时律师不会让你做某事,只是为了让你触摸一些钉子,减少踩到一些地雷,并尽量减少你可能遇到的伤害。

专业拆迁律师对被拆迁人员的意义在于,他们可以提醒被拆迁人员避免在拆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陷阱以便被拆迁人员少走弯路,帮助被拆迁人尽快实现其权利保护主张。

拆迁陷阱揭秘:不存在的回迁房插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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