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拆迁补偿“三底线”,被征收人一定要守住了

拆迁,原本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实践中,却常见征拆双方纠纷不断。争议的焦点都是补偿问题。

对于被征拆人来说,法律法条太过复杂,应该交给专业的律师帮你来处理法律问题,被征拆人最应该记住的,是3条补偿底线。但凡拆迁方违反了其中一条,你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拆迁补偿“三底线”,被征收人一定要守住了

底线一

拆迁后生活水平不能降低

原本我一家在老宅子里安居乐业住得好好的,你说为了公共利益要我搬迁,我同意,但是你给我的补偿,却无法支撑我继续原有的生活水平,甚至我还得欠外债、露宿街头,这合理吗?不仅不合理,还不合法!所以拆迁补偿的一大底线就是保证被征拆人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不能降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拆迁补偿“三底线”,被征收人一定要守住了

底线二

补偿参照市场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虽然常有拆迁一夜暴富的新闻,但是那毕竟属于少数案例,我们被拆迁人也不过分奢求,然而周边类似房屋价格都已经高涨的情况下,评估的价格连周边半套房子都买不起,作为被征拆人来说,一夜返贫,怎么可以忍受?

拆迁补偿“三底线”,被征收人一定要守住了

底线三

先补偿,后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底线是生命线,不能妥协,如果你所面临的拆迁方,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请尽快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三底线”,被征收人一定要守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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