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城中村拆迁有哪些补偿政策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而拆迁房屋是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的,那么国家对于城中村拆迁有什么补偿政策?

一、国家对于城中村拆迁有哪些补偿政策呢

城中村其实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因为其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虽然城中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但是由于在城市的规划区内,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如果是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拆迁补偿,那补偿结果对被拆迁户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很可能就是降低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这是违背拆迁补偿原则的。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

国家对于城中村拆迁有哪些补偿政策呢插图

城中村拆迁有两种选择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

1.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征收拆迁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最低的标准是拆一还一,意思就是拆一平补一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注意事项

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每个城市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对城中村进行改造的,拆迁补偿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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