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规则有哪些内容

当今社会,提到拆迁户,很多都是羡慕,拆迁户通常能够得到很大的补偿,但是也有一些官员在与被拆迁人协商无法一致的情况下,不顾普通民众的安置问题等,公然进行强拆。那么,房屋拆迁规则有哪些内容?接下来,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希望大家看以下内容,能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房屋拆迁规则有哪些内容

1、公示制度。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基地内设立公示栏,内容为:基地的拆迁补偿方案;基地最低补偿价和价格补贴系数;按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有关规定;按时搬迁的奖励政策和其他补助政策;评估单位名称、评估人员姓名;房屋评估基准价;评估鉴定机构;拆迁公司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上岗工作人员工号;基地工作时间、公司和基地联系电话等等。

2、信访接待制度。拆迁单位应在拆迁公告之日起在基地设立信访接待室,落实接待人员,规定接待时间,双休日、节假日要坚持照常接待。

3、举报制度。各区县房地局拆迁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拆迁基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定期开启,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在举报箱上告示市、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4、承诺书制度。承诺书必须明确拆迁电位的责任,严格依法动迁,严禁对动迁户哄、吓、骗,严禁对未签约居民户断水、电、气、通信,严禁动迁工作人员打人、骂人等行为。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拆迁人及其拆迁实施单位履行《房屋拆迁管理承诺书》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和年检的依据。

5、监管制度。各区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区县长牵头,监察、政法、信访、建设、房地部门组成的拆迁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行为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由拆迁引起的矛盾。市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委办局加强拆迁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拆迁单位的违规行为一定要坚决制止,直至吊销拆迁资格。

  二、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房屋所有权人面对“依法强拆”如何实施权利救济呢?这在征收法或土地法、规划法、行政诉讼法中均规定有相应的救济程序。比如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此外,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时,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是否拆迁的裁定。

  三、强拆是什么意思?

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房屋拆迁规则有哪些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要遵守公示、信访、举报、承诺书以及监管制度的规定。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杨律师,为大家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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