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终局裁决还能上诉吗

劳动仲裁可以有效解决劳动争议,而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实施,劳动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一般为终裁裁决,但仲裁裁决的结果并不会另所有人满意,那么劳动仲裁终局裁决还能上诉吗?

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还能不能上诉

依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是终裁裁决的,当事人是不能提起上诉的,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和管辖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上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的管辖划分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当前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由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管辖。目前外资企业案件由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外资企业、高等院校等)管辖。

(三)、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止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 应当自劳动关系终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三、劳动仲裁裁决需要多长时间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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