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房子到底值多少钱?!

被征收房屋价值多少,这是很多被征收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房屋的价值直接影响着补偿的金额数,事实上房屋评估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我们的被征收人不一定完全清楚。

由于我国的土地主要为两种性质:一为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为国有土地,主要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两种土地上的房屋的评估方法并不完全相同,各有着相关法律规定。接下来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大家讲解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价值评估是如何操作及规定的。

首先,房屋价值评估的衡量标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备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这就意味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主要依据当地类似地产的市场价、房屋的整体情况,另外由于市场价具有波动性,为了避免拆迁双方对补偿持有争议,条文明确市场价考察依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房屋市场价格。

其次,评估机构的选择。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另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这就意味着房屋评估机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在规定时间内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选取。

再次,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交于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后,我们知道评估报告是房屋补偿标准的补偿依据。房屋价值评估的依据、评估机构、评估报告,这几个环节都是极其重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慎重再慎重,而不要以为房屋评估只是征收人的事。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使得补偿款千差万别,切不可掉以轻心。如若您无法确定其合法合理性,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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