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按房产证还是土地使用权

为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就会把一些地方的房屋建筑物或是地上物拆迁到别的地方,然后给予拆迁的家庭一定的补偿,一般是根据面积进行补偿。那么拆迁按房产证还是土地使用权呢?

任何拆迁都是只补偿房产证上的面积,土地证书的取得,只是说明了使用权利,所以即使改为出让,补偿也按房产证的面积。

拆迁的程序和补偿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

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

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

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

区监察委、区政法委、区建设委、区信访办、区房地局、街道等部门,负责对拆迁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拆迁引起的矛盾。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任何拆迁都是只补偿房产证上的面积,土地证书的取得,只是说明了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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