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一户村民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如何申请新的宅基地?

一户村民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

导读:老张的儿子在2012年1月刚结婚,结婚之后,也按照农村的风俗和老张夫妻二人“分家“,但是没有分户。后来老张夫妻二人觉得儿子已经结婚了,再住在一起就不方便了,于是想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盖房子,但是工作人员却告诉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老张和儿子现在属于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老张不明白,自己和儿子虽然还是一户,但是已经按照农村风俗分家了,衣食住行都不在一起了,为什么还不能申请宅基地呢?

一户村民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如何申请新的宅基地?

解读:老张的疑惑就是关于我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的理解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这两条规定共同确定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而不是指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张宅基地使用证。因为村民在继承等情况下可以拥有受限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农村村民依据第二张宅基地使用证只能享有有限的权利,直至继承的房屋倒塌灭失,该宅基地使用权也就随之消灭了。

一户村民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如何申请新的宅基地?

“一户”是指根据户口来判断,根据我国的户籍规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为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农户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村中按照风俗进行的分家,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户,分家不分户,仍然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并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是一块完整的宅基地,而不是分布本集体土地不同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则就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规定所不允许的。

一户村民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如何申请新的宅基地?

在上述案例中,老张虽然按照农村的风俗和儿子分家了,但是没有分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仍然是一户,所有不能另外在申请宅基地。只有和儿子分户之后才能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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