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管理,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日前,江苏省泗洪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完善出让程序,规范出让交易秩序,强化出让监督,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时限和范围。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招拍挂活动开始前20日发布。属挂牌交易的,公告期满后挂牌交易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招拍挂公告内容一经发布,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同时,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实行年度计划编报制度。要求各乡镇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编制本区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并报县国土局备案,出让原则每年不超过4期。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供应计划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要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秩序,认真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竞买人之间恶意串标、围标,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冲击土地交易场所,扰乱土地市场秩序;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时,设定的条件应当与出让宗地开发所需条件相适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有特定资质条件的除外;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底价,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50%;对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

《通知》要求,从2010年起,该县将建立行业“黑名单”公示制度,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对有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恶意串通参与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标、竞买资格,并适时列入“黑名单”范围,记入其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自列入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标和竞买活动。投标人或者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行贿等违法手段骗取中标或者竞得的,中标或者竞得结果无效。

《通知》强调,国土资源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受让方严格按约定履行开发建设义务。要求受让方在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