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征收维权要依法,这3件事不要碰!

导读:我们经常给大家介绍依法维权的各种方法,但是法律毕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许多当事人由于自身欠缺法律知识,同时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委托律师,最终选择放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其采取的其他方式又往往会产生相反的后果,不仅合法权益没能维护,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面临麻烦。今天在明律师就给大家分享3种常见的错误维权方式,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尽量避免。

拆迁问题虽然纷繁复杂,但其本质仍然是纠纷。解决拆迁问题的本质就是解决纠纷,从这点来看,可以说拆迁维权过程中的民告官诉讼和“民告民”的民事诉讼是一样的,都是在解决纠纷解决问题。既然是解决问题,当然就有多种方式和途径,法律途径作为最权威、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并不排斥其他途径的存在。但是以下3种途径大家在维权过程中千万不要碰,否则维权不成反受其害,恐会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尴尬境地。

 

其一,违法信访不要碰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制度是我国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重要机制,但是信访也应当依法有序进行。一旦信访人员越级走访,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则有可能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虽然信访人员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上访,但是法律是严格而无情的,只要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访人员将面临维权不成反被关押的尴尬局面。

因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李顺华律师团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适度、合法、有序信访是法律程序的润滑剂,但是切不可本末倒置。信访形式也建议以书信为主,尽量降低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的可能和嫌疑。被征收人无序上访的行为给了政府最好的借口和机会,往往会正中其下怀,直接对被征收人启动刑事程序。人一旦被控制起来,后续的维权程序将会很难推进。因此违法上访不要碰,重视法律程序至关重要。

其二,暴力行为不要碰

暴力和拆迁已经成为了一对关系词了。的确,政府法治水平低下、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弱的情况长期存在。虽然近年来有了较为显著的改观,但是暴力拆迁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拆迁中的暴力行为往往指两方面,一方面是征收方的暴力行为,如殴打、辱骂、控制被征收人等行为。对此,我们一再跟大家强调,生命健康才是最为宝贵的财富,面对无法制止的违法暴力行为,大家首先应该学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做好取证工作即可。即便对方制止取证,司法实践中也有了拆迁主体推定等方法帮助大家确定违法主体。切不可硬碰硬与政府乃至不明身份社会人员抗衡,最终酿成悲剧,家破人亡就无法挽回了。

另一方面,作为被征收人,也不能采取暴力措施抵抗拆迁,如殴打执法人员、投掷器械、焚烧公务车辆等,以上行为均有可能涉嫌严重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

其三,境外势力不要碰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国对于大家来说不再遥不可及。由于个别地方政府的种种恶劣行为,许多被征收人对地方政府甚至国家都失去了信心。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向境外势力包括境外媒体求助,更有被征收人委托海外求学、工作的子女帮助其寻找媒体报道其所经历的拆迁问题,这是极其不可为的做法。

首先,面对拆迁矛盾,大家要有清晰的认识,无论矛盾有多激烈,这始终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可以通过法律、政策面协商等各种途径进行化解的。大家的敌人不是国家,不是地方政府,更不是开发商、官员个人乃至某个具体负责实施拆迁工作的人员,而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这对矛盾关系。维权过程正是平衡这一矛盾关系的过程,因此维权心态要平和,避免极端思想和极端措施;

其次,无论何种原因接触境外势力或境外媒体,都有可能涉嫌严重的违纪违法直至刑事犯罪,同样会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完全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以上就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律师团队分享给广大被征收人的3点维权注意事项,希望大家予以重视,在无法掌握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依法维权尽量委托专业的维权律师,让自己远离这些不能碰也不可为的错误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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