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吉林省各类房屋改造计划: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含城中村、危旧房)26.65万套

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召开2018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省棚户区改造情况,并通报了2018年的工作安排。表示到2020年,吉林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含城中村、危旧房)26.65万套。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和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现有棚户区改造任务。

据了解,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直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地的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1.5万套,实际开工建设11.9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03.4%;基本建成13.04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24.2%;完成投资33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5.5%。全省棚改贷款授信(审批)338.2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1.4%,实际发放棚改贷款234.20亿元。全省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均已通过审计部门确认。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在财政部的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档次,位居全国前列。

2018年,围绕省政府提出的“新建项目开工率6月底达60%以上、9月底达100%”的节点目标任务,全面实施2018~2020年三年棚改攻坚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含城中村、危旧房)26.65万套。各地要抢抓机遇,对现有棚户区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抓紧编制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和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现有棚户区改造任务。各地要重点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棚户区(含城中村、危旧房),要将建成区内地块较小、零星分散、改造难度大的“夹馅”棚户区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要以新建棚改安置住房方式实施改造;对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市县,原则上货币化安置应当现房安置,不得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当年不能竣工交付使用的期房。

今年,省里将重点督导棚改开工进度和逾期安置问题,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地要将棚改逾期安置工作纳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建立逾期安置项目台账,实施动态销号管理。要全面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点。建立审计问题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审计问题按时整改完成。

备注:具体相关的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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