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青岛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名单及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览

青岛2018棚户改造项目名单及补偿标准一览

 

2017年9月5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20号),明确了全省2018年棚改任务。

据悉:全省2018年棚户区改造,共计1249个项目、699704套,9.5号该通知下达之后,2018年青岛市计划实施棚改35268套,分布于45个项目中。

注:具体计划开工项目以实际情况为准。

市北零星片区改造方案拆迁补偿方案(仅供参考)

 

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方案被征收人自行临时过渡,过渡期限为10个月。

以此小区为例:

具体补偿金额为:房屋面积(不足最小平米数按最小房屋面积计算)X每平米单价+货币奖励人民币(人民币60000元)+搬迁费(人民币1200元)+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月最低1200元X10个月)+装修补偿费(人民币10000元)

异地房屋补偿:被征收人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可选择由方案提供的(一般2-3处)新建高层住宅一套。原则房屋住宅面积不小于60平米(以具体方案为准)。征收部门将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差价按照方案进行结算。

以此小区为例,过渡期补偿方案为:

房屋面积(不足40平米按40平米计算)X30元

(逾期按照每月60元计算)X过度月份+搬迁补助费(人民币1200元)+装修补偿费(人民币10000元)。

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备注:具体相关棚户区改造信息可咨询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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