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时,被拆迁人是否有权要求原地回迁?

一、旧城改造时,被拆迁人是否有权要求原地回迁?

  回迁安置房是城房改造的政策,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那么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对于旧城改造的,被征收人提出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方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是有权提出要求原地回迁的。

二、拆迁货币补偿如何支付

1、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是怎样补偿的?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停产停业补助费每月为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7‰。一次性补偿安置的,补助时间按3个月计算;过渡安置的,补助时间按实际停产停业月数确定。被拆迁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为被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5‰,每户(以房屋产权证或直管公房租赁凭证为单位)每月最少不得低于300元。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4元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2、拆迁货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归谁所有?同住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或安置,该怎么办?

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同住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或安置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3、拆迁人如何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款?

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由拆迁人将特种支票送达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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