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协议”+“暴力强拆”被征收人应当怎么做?

  一、“空白协议”+“暴力强拆”被征收人应当怎么做?

在房屋拆迁中,空白协议是指在重要的协议条款中留了部分空未填,拆迁人就先要求被拆迁人签字的协议。如果被拆迁人签了空白协议,可能会发现,实际补偿比当初签协议时谈的补偿少了很多。所以,被拆迁人不要轻易签订空白协议。如果一定要签空白协议,也要将空白协议签订前后的相关情境进行拍照、录音或者录像,并留存好证据。

被拆迁人如果遭受到暴力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收集暴力拆迁的相关证据,如录像、录音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安置补偿协议中应当明确具体的事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方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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