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拆迁补偿不公的问题一定要心知肚明

虽然拆迁大家都不陌生,但对于里面的细节相信明白的没有几个人吧?在接到的案子中很多都会问到关于拆迁过程中的最基本的问题,所以可以可看出一个问题,大家对于拆迁问题还是很不了解的,这对于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很不利的,一不小心就会让拆迁人钻了空子。所以对于拆迁问题大家一定要心知道肚明,心里有杆称。直到把所有的问题都弄清楚了才签合同。

1.拆迁赔偿标准,目前一般的拆迁标准是“拆一还一“,所谓的拆一还一就是拆你一个平方还你一个平方,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你被拆的时候,你家的私房是没有公摊面积的,等你那房子的时候,你可能会被告知还有几个平方的公摊面积,如果是多层建筑还好,如果小高层,呵呵,几万块就没有了。所以在房子没有被拆之前都要讲清楚,较好写进合同里。

2.户口及人口问题,现在近郊可能都不允许自己建房屋了,但是家里总会有人口增加,80后的人都到了结婚的年龄,接着又有了小孩,如果户口都是农业,有宅基地可以批,下一辈结了婚就会分家独立,自己可以再建房子。所以完全可以要求增加空方,所谓空方就是你们家可以建但是还没有建的住房面积。开发区就有这么一条补空方的政策。反正法律有规定,你的要求是合法的。

3.耕地收益,近郊的土地,如果是村里的集体所有土地,这几年随便拿出来出租,每个村民都可以分个几千到几万吧,具体数目要看地理位置及出租用途,农民就靠土地了,拆迁了就没有土地,没有收入了,有人说你原来不在打工吗?对我是在打工,可我是农民工,我永远也没有改变过我的阶级。土地的收入都是我作为这个阶级应得的。这也一个谈判的条件。不要小看这些哦,黑龙江有个地方修水库,当地农民土地赔偿算了20年的赔偿期限,多少钱啊,不要拿了一年两年就乖乖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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